近年来,黄石市根据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关于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结合国企改革、政府机关改革、城建系统改革和建设全国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作,不等不靠,大力度推进政事、事企、管办“三个分开”,为顺利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扫清了障碍。去年《中共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黄石市自我加压,先行先试,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职能、机构、人员编制,大力度推进城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对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该上收到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坚决予以上收,一时无法上收的重新授权。与此同时,将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工作下放给事业单位。这一轮行政机构改革中,同步对市直承担行政管理职能较多的相当副县级以上的43家事业单位与党政机构同步进行改革,对调整后的机构通过重新“三定”,界定、规范了职能和职责范围。二是对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有公益性、经营性职能的混合型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实行政事分开。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分离,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与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分离,改变了部分事业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不合理状况。
三是调整市区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根据事关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性、重大性管理职能实行统一运作的原则,将城区的国土、环保、规划等机构调整为市级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变分级管理为以市级管理为主,由市统一对相关事务实施执法和管理;根据监督与监测、管理与执法相分离的原则,调整市、区卫生监督监测体制。撤销市、区两级6个卫生防疫站和市卫生监督稽查队,只设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局;根据综合执法的要求,调整市、区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将城区劳动监察职能上收,撤销各区劳动监察大队,设立事业性质的市劳动监察支队,委托其统一行使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执法职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劳动保障系统的执法工作。四是加强行业行政管理,理顺行政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将分属经贸委承担的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和城建部门承担的室外装饰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室内外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划归建委管理。设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与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同时对招投标交易服务机构进行合并重组,设立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将设在不同部门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房产交易、地产交易等多个中心集中办公,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的交易市场。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分设,政府采购办由市财政局管理,政府采购中心由市招投标管理局管理,二者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将原由市政府出租车联合管理办公室、市交通局下属的出租车管理所和市建委下属的城市客运管理处三个机构撤销,其职能归并,组建出租车管理局,隶属市交通局管理。
二、强化服务功能,调优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布局和结构。
对于由政府举办和投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机构,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科技以及新闻宣传、社会福利等事业单位,我市按照“调整布局结构,扩大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效应”的思路,积极鼓励、支持相关事业单位实行行业内或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形成规模效应和整体合力。
一是调整学校布局结构,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将省机械工业学校、市工业技工学校等4所学校合并,组建“黄石职业技术学院”。将市中等专业学校、省机电技术学校等6所职业学校合并,组建“湖北城市职业学校”。将市轻工学校、市工艺美术学校、市文化艺术学校合并,组建“黄石艺术学校(艺术高中)”。撤销4个城区党校,组建城区联合党校,利用市委党校教学和校舍资源开展教学,节约了办学成本。对普通高校及中小学进行重组。将黄石高等专科学校、黄石教育学院、大冶师范学校、湖北省卫生学校4所学校(其中1个副厅级、3个正处级)进行整合,组建湖北理工学院。根据中小学分布和办学状况,按照强弱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对6所中小学进行了合并。近年来先后有冶钢集团、华新水泥、大冶有色金属公司、中国十五冶等多家大型企业的近20所中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对这些从企业分离出来的学校,我们没有简单地剥离接收,而是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和教育资源布局进行了大力的整合。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宣传、文化战线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整合广播电视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相应设立广播宣传中心、电视宣传中心、网络中心、技术中心等,促使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将市歌舞团、京剧团、汉剧团进行合并,组建市歌舞剧院,推向市场;将市文化局、市文联下属的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等3个相关机构予以整合,组建市文学艺术院、艺术研究所;根据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承担的社会职能、运行机制及工作任务等情况,对3个单位重新进行了“三定”,为其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组建黄石日报传媒集团,与黄石日报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公司负责制;下属印刷厂、广告公司、网络公司等实行自主用工、企业化管理,企业化管理机制的移植,为该集团壮大发展增添了活力。
三是按照“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和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改革。先后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进行综合改革,明确职责、调整布局、充实人员编制。截至2011年底,全市批准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3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9家。已核定人员编制420名,基本上形成了布局合理、机构统一、职责明确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增强发展活力,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
一是对以经营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以市场化为取向,实行转企改制。已具备转为企业条件的全部改为企业,暂不具备条件的则实行企业化管理,创造条件向企业过渡。结合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将69家事业单位直接改制为企业,摘掉了事业单位的帽子。结合城建系统改革中,改变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式,将全市从事市容环卫和市政设施维护的机构均改为企业化管理,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将市容环卫和市政设施维护全面推向市场。二是整顿规范中介组织。对市直26个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进行改革。与主管部门彻底脱钩,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企业。其他具有中介性质的事业单位,均按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经过努力,基本到位,其中已办理注销登记的18家,整改后收回编制194名。三是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市办公自动化技术应用所、电信技术应用研究所、市规划设计院、市园林绿化设计院、市城建设计院等技术应用类的单位改为登记管理,实行企业化运作,退出财政供养范围。2011年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市直212家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通过调查、清理、分析,提出了调整、规范意见。对职能消失或名存实亡的29个“空壳型”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原定的76名人员编制核销,原有在编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按照“老人老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25家事业单位不再纳入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只作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原定的1028名人员编制核销。对其中市场化条件成熟的,督促其尽快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暂不具备条件推向市场的,过渡期内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参照企业用工制度自主用人,同时创造条件,争取三年内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黄石市编办主任 欧阳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