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编办认真执行审批权限,坚持机构编制信息公开,通过部门间协调配合,有效减少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
一是认真执行“三个一制度”。凡是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个部门承办,经编委集体研究后由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家行文。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二是坚持实名制管理。以湖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和茅箭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为依托,完善机构编制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将全区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公示公开,畅通互动渠道,主动接收外界监督。
三是建立各部门配合约束机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录用、调配工作人员,核拨经费以编制和费用通知单为依据,未经编制部门许可,人社部门不予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定预算、核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