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出台《黄石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近日,黄石市研究出台了《黄石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共六章24条,通过强化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成果应用、强化编委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强化机构编制执纪问责,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程序,创新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
一是强化了实名制信息系统的成果应用。要求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更新实名制系统相应人员的信息。机构编制部门每月将根据系统中各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和领导职数及其使用等情况进行数据动态监管、分析预测和跟踪管理,形成专项报告。
二是强化了编委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实施细则明确了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等部门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的职责和协调分工,要求构建起运转协调、综合约束、信息共享的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管理、财政拨付、审计监督的综合约束机制,预防出现推诿扯皮、不按程序办理等事项发生。
三是强化了机构编制执纪问责。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对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使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纪行为的查处。在执纪问责上,仍然坚持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适用党纪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