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滨江新区管委会、各片区、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 号)精神,区政府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209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调整为其他管理事项。现将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调整管理方式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级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审批部门、事项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
三、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对已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黄石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西塞山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 本)》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11月15日